发布时间: 2024-07-16 12:29:38
香港过海关携带液体规定为:液体必须装在容量不超过100ml的容器中,且所有液体物品需放入容量不超过1公升的透明塑胶袋内,并确保塑胶袋完全封好。
香港海关对旅客携带液体物品有着明确的规定,这主要是出于安全考虑。根据规定,旅客可以携带少量的液体化妆品、护肤品或眼部用品等进入香港,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这些液体物品必须装在容量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内。这意味着,如果您想携带的液体物品超过了这一容量限制,就需要将其分装到符合规定的小容器中。
其次,所有的液体物品需要被放置在一个透明的、可重复密封的塑胶袋内,这个塑胶袋的容量不应超过1公升。这一要求有助于海关人员快速检查旅客携带的液体物品,确保安全。同时,塑胶袋必须完全封好,以防止液体泄漏。
此外,香港海关还允许携带一些特定的液体物品,如眼药水、防晒霜、日霜、晚霜等护肤品,以及口红、睫毛液等化妆品。但需要注意的是,一些特殊种类的液体化妆品,如染发剂、染眉膏等则是不被允许的。为了确保顺利过关,旅客应提前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
在携带液体物品过海关时,旅客还应注意标注自己的名字和联系方式在塑胶袋外,以便于在需要时能够快速联系到物主。同时,在过安检时,应将液体物品的塑胶袋单独放在提取盘上,以便于安检员进行检查。遵循这些建议,可以大大减少在海关检查时的麻烦,让旅行更加愉快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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