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3-14 16:20:07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于1983年3月15日正式确立。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将每年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旨在推动全球消费者保护运动。这一日期的选择源自美国前总统肯尼迪1962年3月15日发表的《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该演讲首次提出消费者四项基本权利。中国自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后,开始系统性推广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
该纪念日通过曝光侵权行为、普及消费知识促进社会监督。例如中国每年举办的央视315晚会,揭露行业潜规则并推动相关法律完善。多国在这一天发布年度消费警示报告,企业也会加强合规自查。消费者权益日的设立直接促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及多次修订,成为全球消费维权行动的核心推动力。
发布于:2025-03-14 16: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