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3-14 16:02:11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
这一日期源于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在国会发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消费者四项基本权利。中国自1987年加入该组织后,逐步将这一天作为集中曝光侵权行为、普及维权知识的重要节点,央视“3·15晚会”已成为国内最具影响力的维权监督平台。
每年3月15日,各国消费者组织围绕特定主题开展活动,例如2024年主题聚焦“数字时代的消费公平”。联合国《保护消费者准则》为各国立法提供框架,要求建立投诉处理、质量监督等机制。在中国,市场监管部门会在3月开展专项整治,形成从政策到执行的全链条保护体系。
发布于:2025-03-14 16: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