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产生的原因

发布时间:2015-11-25 14:43:28 阅读(448)

胃癌产生的原因迄今尚未完全阐明,大量研究资料表明胃癌的发生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大致可分为外因和内因,概述如下:

胃癌产生外界因素

胃通过饮食与外界接触,某些致癌因素可发挥致癌作用。

(1)N-亚硝基化合物:1956年Magee等证明二甲基亚硝胺有致癌作用,并在大鼠成功诱发肝癌。以后学者又相继证实有200余种亚硝基化合物在动物可以致癌。有些也可在多种动物诱发胃癌。在人类,胃液中亚硝胺前体——亚硝酸盐含量与胃癌的患病率有非常明显的相关性。现已知致癌的亚硝胺化合物有两大类:①N-亚硝胺;②N-亚硝酰胺。前者多为挥发性,经细胞微粒体的激活损伤遗传物质DNA才能显示致癌作用;后者则可直接损伤DNA,故与胃癌发病的关系更为密切。

自然界N-亚硝基化合物广泛存在,腌渍食品、酸菜含N-亚硝基化合物。可随食物直接进入人体称外源性。而其前体如二级胺和亚硝酸盐在自然界存在更广泛,进入人体后在适宜的酸度(pH1~3)下经化学过程,或在细菌作用下经生物合成过程形成亚硝基化合物,称内源性。生物合成过程更为重要。催化这种合成的细菌有多种,胃内环境有利于这些细菌生长时,如胃酸过低等可间接促进N-亚硝基化合物合成。

饮食因素对于胃癌发病的影响,已受到各国肿瘤研究工作者的重视。可能的饮食致癌因素为经常食用烟熏、烤炙食品(含苯并芘)或腌渍食品、酸菜(含N- 亚硝基化合物)。近年来的研究又提出了保护因素,如牛奶、动物蛋白、新鲜蔬菜和一些水果等。最近日本和美国胃癌发病率的下降都被归于饮食情况的改善,但是饮食与肿瘤的关系及其致癌机制的研究是极其复杂的。食物中既可能存在起直接作用的致癌物,不论是自然存在或在食物烹调、加工、贮藏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摄入人体后也可能在体内一些因素作用下形成致癌物。在致癌过程中,有的物质起着启动致癌物的作用,有的起着促癌或抑癌的作用,而且还与人体内复杂的代谢、生物转化过程交织在一起,因此很难从这些复杂的因素中找到肯定的联系。实验资料可用于评价饮食和代谢因素在人类胃癌发生中的作用,如其结果与流行病学证据相一致时,其结果才令人信服。

我国胃癌综合考察流行病学组对国内胃癌高、低发病区的调查结果表明胃癌与饮食关系密切。在杂色曲霉毒素诱发大白鼠肝癌的实验中,曾见到胃腺癌的发生。从调查地区的主副食品及患者的胃液中可以检出杂色曲霉和构巢曲霉等真菌,胃癌高发地区的检出率显然高于低发地区,可以提示霉粮是一个与胃癌有关的危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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