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乙肝的就业政策
为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平等就业权利,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卫生部明确规定,不允许任何公司在招聘过程中以乙肝检测结果呈阳性为由拒绝应聘者;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应聘者。2010年2月10日卫生部、教育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进一步要求停止在入学、就业体检中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公司管理者应及时了解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审查并及时修改本公司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性人力资源政策。
2. 审查公司员工的医疗保险计划
为员工提供与乙肝相关的医疗保险计划,包括:
● 为员工及家属提供免费的乙肝病毒检测和疫苗接种服务。
● 提供乙肝病毒携带者需要的相关保健和治疗服务费用。乙肝病毒携带者需定期检查和及时处理病情,这样可以有效减低肝癌和肝病的风险。监测病情的方法很简单,只需每年接受两次花费不多的血液化验ALT(谷丙转氨酶)及AFP(甲胎蛋白),以及一次肝脏超声波检查。
3. 向员工提供教育
制定行动方案,以增强员工有关乙肝的知识及消除员工间的歧视,并鼓励他们向医疗单位查询乙肝病毒检测、疫苗接种及定期检查的信息。
以下是向员工宣传乙肝信息的一些简单方法:
● 在员工中派发教育手册,或把有关内容通过公司内部的电子邮件系统发给每一个人,提供必要的信息网站,如 http://liver.stanford.edu。
● 为感兴趣的员工举办讲座,提供有关乙肝的基本知识,包括传播途径、病毒检测、疫苗接种和预防治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