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的“罪魁祸首”,也就是致病原因,其实,人们坚持投入大量精力来研究这些病因,无非也是为了能从源头做好预防工作,以达到减少发病的目的。根据国内外大量研究资料分析,认为肝癌发生的原因主要由以下七种“罪行”所导致:
1、水源污染
饮用水质的严重污染,是肝癌发生的重要诱因之一,尤其是污染的沟水,其次为河水,井水最低。故在没有自来水设施的乡村,应提倡饮用井水。
2、病毒性肝炎
主要是乙型与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尤其是乙肝与乙肝病毒携带者,其原发性肝癌的发生率要比正常人高出2~100倍;在肝癌的高发地区,约20%的人可能是乙型肝炎或乙肝病毒携带者。
3、黄曲霉毒素(AFT)
以黄曲霉素B为最重要的致癌物质。适宜于高温、高湿的气候环境中生长繁殖,尤其是夏季的霉变食物及谷物、饲料等,最易被黄曲霉菌污染而产生黄曲霉毒素,长期食用含此毒素的食物可诱发肝癌。
4、化学致癌物质
能引起肝癌的化学物质以N-亚硝基化合物为主,如亚硝胺和亚硝酰胺等。此外,农药、酒精、黄樟素等亦均能诱发肝癌。
5、基因突变
还有人认为,环境中的突变原和病毒作用激发肝细胞分裂反应途径的活化,引起细胞的点突变和基因易位,是加速癌细胞增殖的可能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