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的本质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5-01-12 12:00:26 阅读(514)
1911年,波兰化学家卡西米尔·弗兰克发现糙米中能够防治脚气病的物质(维生素B1 )是一种胺(一类含氮化合物)。因此弗兰克提议将这种化合物叫做Vitamine,中文意思就是“致命的胺”,极言它的重要性。这个名词迅速被应用于所有类似的“辅助因子”。然而随后发现,许多其他的维生素并不含有“胺”结构,但是由于弗兰克的叫法已被广泛采用,无法废弃,只好将后缀amine的最后一个“e去掉,成为了“Vitamin'(维生素,音译为一“维他命”)。
作为一种生命要素,今天所谓的维生素,是指维持机体健康所必需的一类低分子有机化合物,它们是一些在生命代谢中某些重要的酶的辅酶成分,或者是激素的前体,它们是人体酶系统的构成要素,对维持机体生长发育及其他生理功能极为重要。
人体犹如一座极为复杂的化工厂,不断地进行着各种生化反应,这些反应与酶的催化作用有密切的关系,如果没有酶的参与,这些反应就会中止。而酶若要产生活性,就必须有辅酶参加,而这些维生素就是辅酶或者是辅酶的一部分。酶系统各部分有效的运作,是人体正常新陈代谢的保证,而生命代谢的每一步都离不开维生素的促成,因此,维生素被称作“生命的基石”。
学者专家对维生素的定义也许略有不同。事实上,现在还没有一个满意的为大家所接受的关于维生素的定义。但是,至少在如下几方面取得了一致意见,或者换句话说.维生素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维生素具有外源性
人类只有通过摄人食物获取维生素,正因为如此,维生家成为人类每日必需的七大类营养素之一。虽然现代研究发现某些维生素可从它的前体在人体中转化,如维生素D原转化为维生素D,胡萝卜素作为维生素A原转化为维生素A,人体肠道细菌也可合成少量维生素,但大多数维生素必须从饮食中获得。
2.维生素具有微量性
人类对维生素的需要量非常之微。维生素在饮食中所占的比例只有十万分之几,有的甚至只有百万分之几、千万分之几,在人体中的含量也非常之微,但它又确是维持生命所必不可少的要素。
3.维生素具有调节性
维生素作为营养要素之一,既不是构成组织和器官的成分,也不为身体活动提供热能,它主要是在新陈代谢过程中起调节作用。
4.维生素其有特异性
各种维生素在调节生命活动过程中往往有独特的作用,这种作用往往不能为其他因子所代替,因而如果饮食中缺乏某种维生素,人体就要产生某种维生素缺乏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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