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关于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06 13:10:59 阅读(56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玛咖粉被批准作为新资源食品。生产经营新资源食品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玛咖粉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玛咖粉

中文名称玛咖粉

拉丁名称lepidium meyenii walp

基本信息种属:人工种植的玛咖(十字花科独行菜属)

食用部位 根茎

生产工艺简述以玛咖为原料,经切片、干燥、粉碎、灭菌等步骤制成。

食用量≤25克/天

质量要求

性状淡黄色粉末

蛋白质含量≥10%

膳食纤维含量≥10%

水分≤10%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婴幼儿、哺乳期妇女、孕妇不宜食用。

2.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玛咖植被

玛咖原果

玛咖,又称玛卡,是一种新资源食品。它原产于秘鲁高原,如今在中国云南云贵高原也有国家级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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