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除精神不正常及心理不健康者不能进行减肥吸脂术外,有内脏器官疾病者,如心血管疾病,高血压、冠心病、高血脂、高血糖者;肺部呼吸功能不全;有吸烟嗜好,停止吸烟不到两星期者;长期服用抗凝血药物,降压药物及激素类药物,停药不到半月者;因其它疾病而发生的继发性肥胖,须针对其原发病变进行治疗,不属于吸脂术治疗范围。
查看更多>
市场价: ¥418.00
活动价: ¥368.00
市场价: ¥419.00
活动价: ¥289.00
市场价: ¥498.00
活动价: ¥398.00
周一 到 周日 08:00 - 23:00
手机版商城
关于我们| 代理批发| 商城合作| 联系我们
俪芙(广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20662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