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性质上来说,EFT是利用与消费者的合作,而不是与经销商的合作来创造利益的,很显然,在这种合作中,买卖关系已经极端的扁平化了,只有两个点,卖方和买方。而此时其它的公司是大量与经销商合作来维持利益的,运作关系致少在三个点以上,谁都知道多一个点,就多一分风险。另外EFT采用的是“消费奖金制”,而其他公司采用的是“销售佣金制”,这也是营销性质所决定的。EFT是尽介绍义务换取公司奖金,别的公司是销售产品赚取中间流通利益。EFT采取的是客户管理模式,使消费者保留了原始的身份,所以受到公司的爱戴。其他公司应用的是企业管理模式,员工成了企业管理直接对象。
美国EFT充分应用网上邮购的优势,把买卖责任从地理上彻底的分开来运作,把传统生意中的经销商、代理商的一切营销权力统统收回,总部以互联网为信息手段,单方面与无所不在的银行网、物流网合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和完成全球销售服务,这样做好处不仅使消费者从法律上避免营销嫌疑,而且在形式上保留了消费者最原始的身份。消费者中的积极分子,忠诚客户,VIP客户不参与营销,他们可通过纯粹口碑获得公司持续的奖金,直至退休。在制度的拟定过程中,EFT也尽可能地做到简单,易行。因为,只有简单的才能广泛复制,这样做才能不断提高在市场上的可行性,可控性和可操作性。
根据科学的计算:EFT把3+6=9=$150这个简单的公式,赋予无限期平行展开、多点退休出局等诠释,最终形成长期稳定并可自动繁殖的消费运作机制。这种方式的科学运用,及大程度的避免了人性的弱点,使EFT事业长远稳定。当然,在这种智慧的设计中,公司的业务在消费者的合法帮助下,基本上不会受所在国家、地区、政策、环境、人员素质的影响而健康成长。 EFT“无店铺营销模式”和 “消费者不做营销就赚钱”的成功实践为商业社会回归人性,回归诚信,回归市场取到了积极的作用,正受到消费者的普遍欢迎。